1.目的:
规范了生产件及文件提交顾客批准的系统和方法,以便确认在批量生产过程中能够按规定时间内生产,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产品及更改产品按顾客要求的提交以及供应商的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
3.定义:
生产件:在生产现场使用生产工装、量具、过程、材料、操作者、环境和过程参数制造的零件。对于用作生产件批准的零件应取自有效的生产过程。典型地,该过程是一小时到八小时的生产,规定的产量至少为连续300件,除非顾客另有规定。
4.职责:
4.1 APQP项目小组组长负责PPAP文件的内部批准。
4.2技术部负责协调PPAP提交所要求的所有文件(记录)和样件的准备。
4.3 APQP小组成员参与并协助实施。
5.工作程序:
5.1时机
5.1.1下列情况下,必须在首批产品交付前向顾客提交PPAP文件,获得批准,除非顾客放弃该要求:
a.新零件;
b.对以前提交零件的不合格进行纠正;
c.关于生产零件编号的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
5.1.2下列情况时,在首批产品交付前必须及时通知顾客,以便其有选择地要求重新提交PPAP 文件;如果顾客放弃提交正式的生产件批准,那么PPAP文件中所有项目也应进行评审和修订,以反映当前生产过程的状况。PPAP文件必须包含同意本次放弃的顾客产品批准部门负责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a.加工方法或材料的更改;
b.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不包括易损工装)、模具,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c.对现有工装、模具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后进行生产;
d.工装、模具或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工厂或在新厂址进行生产;
e.供方对零件、非等效材料或服务(表面处理等)的更改,从而影响顾客对产品的要求时;
f.工装、模具或设备停止生产达到或超过12个月以后重新启用生产;
g.物料清单中的产品及其过程的更改(与供方达成一致后);
h.试验/检验方法的更改(不影响接收准则)。
5.1.3下列情况时,在首批产品交付前不要求通知顾客,但必须跟踪更改/改进,并修订受到影响的PPAP文件。
a.物料清单中的产品及其过程的更改,不影响到提供给顾客产品的设计记录;
b.工装、设备在同一工厂内移动;
c.设备方面的更改;
d.等同的量具更换;
e.重新平衡操作者的工作量,对过程流程不引起更改;
f.导致减少PFMEA的RPN值的更改,对过程流程不引起更改。
5.1.4当实际情况发生时,无法分别以上三种提交时机,必须与顾客沟通。
5.2等级确定
5.2.1技术部负责与顾客沟通,明确提交等级(见附件“ PPAP提交等级”)。即使有不同的提交等级,APQP黄卡小组也应完成PPAP批准要求的所有项目。
5.2.2技术部负责向顾客提交PPAP资料与样品,并保持与顾客的沟通。
5.2.3若PPAP提交失败,由APQP项目小组组长负责改进,重新提交。
5.3资料管理
5.3.1提交的PPAP文件被批准后,PPAP资料及电子版随同样品由APQP项目组长交综合部(文控)归档,留样上必须注明顾客批准日期。
5.3.2文件和样品保存期限应根据顾客要求,至少持续到下一次样品批准,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上再加上一个日历年的时间。
5.3.3 归档要求见《记录控制程序》,必须能够追溯提交文件的状态和历史,确保档案完整并保持最新版本状态。
5.3.4 PPAP提交档案可用于顾客和认证机构的审核。
5.4如顾客有对流程及提交资料有特殊要求,则依客户要求执行